調結構 財稅體制改革亟待攻堅


時間:2012-03-19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被列為改革六大重點任務之首。在“中國發(fā)展高層論壇2012”年會上,不少與會國內外官員和學者將關注的目光投向中國的財稅體制改革。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致辭中表示,當前中國發(fā)展仍處于重要的戰(zhàn)略機遇期,在較長的時間內,繼續(xù)保持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具備不少有利的條件。但是解決體制性、結構性的矛盾,緩解發(fā)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xù)的問題更為緊迫,難度更大。

亞洲開發(fā)銀行行長黑田東彥在演講中提出,中國應建立一種更加全面均衡和包容性的經濟發(fā)展模式,要實現這一目標,深化財稅改革將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黑田東彥表示,他注意到中國在“十二五”規(guī)劃中設立了一些財政政策目標,包括縮小收入差距。但他認為,中國還應采取更大努力來解決一些主要的問題,如糾正稅制中不完善之處,更好發(fā)揮稅收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作用,同時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擴大中央政府向貧困省份轉移支付的范圍并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率。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約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中國應進一步深化財稅改革,如推進資源稅、環(huán)境保護稅、房產稅、資本利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等改革,不僅有助于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也有助于建立政府同市場、同居民、同企業(yè)之間更良性的關系,如開征房產稅,能夠改變地方政府過多依靠扭曲性賣地收入的局面,并抑制房地產泡沫;而引進更全面的個稅稅基,則有助于縮小收入差距。

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韓文秀指出,中國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fā)展方式轉變,實現又好又快發(fā)展,必須深化改革開放,要善于加強頂層設計,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各項體制改革。而各項體制改革中,擺在首位的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目標是合理調整利益關系和地方政府、企業(yè)的行為,推動各類經濟主體自覺轉入科學發(fā)展軌道。

謝旭人指出了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三大方向,即完善財政體制,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預算;進一步健全稅收制度改革。

韓文秀認為,理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稅關系,建立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關鍵要明確界定各級政府事權,要完善分稅制和轉移支付制度,改變“上級點菜、下級埋單”的做法,使地方有足夠財力落實其支出責任,降低其過分追求GDP和稅收的沖動。

對此,謝旭人指出,1994年中國實行分稅制改革后,逐步建立了轉移支付制度,將中央和地方共享稅以各種形式的轉移支付返回地方。為更好實現區(qū)域均衡發(fā)展和增強基層政府公共服務能力,我國已經明確了健全轉移支付制度的方向,一方面要繼續(xù)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guī)模和比例,清理歸并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努力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要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進一步均衡省以下財力分配。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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