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取消價格“雙軌制”出廠基準價格浮動幅度統(tǒng)一改為上浮10%,下浮不限
中國在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方面邁出謹慎的一步。昨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宣布,從6月1日起將整體上調天然氣出廠價格,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由每千立方米由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價幅度為24.9%。同時,國家發(fā)改委還宣布,改進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取消價格“雙軌制”,理順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之間比價關系。
中石油的賬本
有市場人士測算,占國內天然氣市場80%份額的中石油在此次調價中可能獲利超過184億元,從而“大賺一筆”。有分析同時稱,盡管中石油在此次天然氣價改中有賺,但其在資源稅改中也“有賠”,此次天然氣價改可能是為資源稅改“埋伏筆”。
也就在昨日,中國政府網(wǎng)全文公布了《國務院批轉發(fā)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在資源價格改革方面,意見提出,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制度,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尤其為市場關注的是,該意見明確,年內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
早報記者從有關渠道了解到,新疆資源稅費改革試點將于近日開始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另外,煤炭資源稅也將在新疆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2%-5%。
據(jù)機構測算,倘若“從價計征”一旦在全國推開,按照國際原油計價80美元/桶、繳納5%資源稅計算,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需上繳的資源稅分別為323.6億元、95.4億及61.6億元。
這一數(shù)字顯然高于中石油從此次天然氣價格調整中可能獲利的184億元。
不過,大和證券分析師陳盛勛認為,天然氣價格上調及改革對中國石油最為有利,估計中石油2010年盈利增加1.5%,“雖然中國政府同時宣布降低成品油價,而新疆即將調高石油及天然氣的資源稅,但是天然氣價改革的消息仍屬意料之外,相信對中石油股價將起到正面作用。”
結構調整“三箭齊發(fā)”
此前中國有過兩次調整天然氣出廠價:2005年12月改革了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設定了兩檔天然氣價,并適當提高天然氣的出廠價格,漲幅為每千立方米50-150元不等;2007年11月上調了工業(yè)用天然氣出廠基準價0.4元/立方米。
昨日發(fā)改委發(fā)布的天然氣價改方案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適當提高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取消價格“雙軌制”;擴大價格浮動幅度,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一、二檔氣價并軌后,將出廠基準價格允許浮動的幅度統(tǒng)一改為上浮10%,下浮不限。發(fā)改委還明確了今年進口中亞天然氣的價格政策。
對此,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體改所所長聶高民表示,資源價格改革是用經(jīng)濟手段來推動發(fā)展方式轉變。在改革中,要兼顧社會承受能力。階梯式價格既能確保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也遏制資源高消耗。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昨日中央層面可謂“三箭齊發(fā)”。除宣布天然氣價改以及年內出爐資源稅改方案外,新華社當晚宣布,今日出版的最新一期《求是》雜志發(fā)表了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的題為《關于調整經(jīng)濟結構促進持續(xù)發(fā)展的幾個問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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