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蘭州市對集中供暖天然氣銷售價格(不含商用)由2.40元/立方米調整為2.58元/立方米。銷售價格的調整,直接會影響波及到終端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的變化。9月5日,蘭州市物價局在其網站發(fā)布公告,擬于10月份召開蘭州市城市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
三次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
公告稱,2013年以來,國家先后兩次調整天然氣門站價格,蘭州市也相繼三次調整集中供熱天然氣銷售價格,其價格由1.47元/立方米調到2.58元/立方米。而集中供熱價格一直未做調整,由財政補貼。為了疏導國家天然氣調價對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的影響,減輕財政補貼壓力,保障供熱企業(yè)正常供熱。經蘭州市政府同意,準備調整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擬于2014年10月召開蘭州市城市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
聽證代表17人
本次聽證會共設聽證人5名。部分聽證人由蘭州市物價局指定的工作人員擔任,個別聽證人由蘭州市物價局聘請有關人士擔任。聽證會主持人由聽證人中的蘭州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兼任。聽證會共設17名聽證會參加人員。分別是消費者7名;經營者4名;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2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2名;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2名。
對聽證會參加人員產生方式中,消費者由市物價局委托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經營者、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由蘭州市物價局委托行業(yè)組織、政府主管部門推薦;專家學者、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等其他人員由蘭州市物價局聘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guī)定,聽證會參加人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一定的文化素質和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熱心公益,有較強的責任心,并保證能親自參加聽證會。
本次聽證會中設旁聽席,并面向社會公開選取旁聽人員7名。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報名,由蘭州市物價局按報名次序選取。
來源:西部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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