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聯(lián)合利華旗下的濃湯寶產(chǎn)品因標識不清,配料表中標注“可能含有”字樣,遭貴陽市工商局要求下架。工商局官員稱,濃湯寶涉嫌《食品安全法》第48條法規(guī)。聯(lián)合利華則發(fā)表聲明,如此標注,符合食品標簽的新法規(guī)。
小品《不差錢》播后,“有還是沒有”一語風行。而今,濃湯寶的“可能含有魚、小麥”,讓公眾拾起了這問句:“可能含有”,到底有還是沒有?
不是民眾愛“挑刺”,毒食品接踵而至的艱澀現(xiàn)實,早已讓人們草木皆兵。當“柴米油鹽醬醋茶”競相趟“藏污納垢”的渾水,公共安全空剩一地狼藉,人們的警惕之心只能隨之加碼。而濃湯寶配料的“含糊其辭”,正刺激了公眾的敏感面,激蕩起他們想象力的發(fā)酵:“可能含有”的不確定語氣中,暗含著廣闊的“話語空間”,抑或“卸責余地”;誰能斷定,添加劑和毒素,不在“可能含有”之列?
食品配料表、生產(chǎn)時間、保質期等標識,關乎消費者的知情權,本該清晰了然?!妒称钒踩ā分?,明文規(guī)定“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現(xiàn)行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里,也要求“所有內容清晰、醒目、持久,不得使用欺騙性文字”。對食品標識要求的嚴苛,是食品安全的細節(jié)化踐履,也契合權利捍衛(wèi)的原義。
“可能含有”式的標注,自然太過輕佻。聯(lián)合利華稱此舉是為“溫馨關懷”,提示致敏物的存在可能??芍旅粑锞烤勾嬖谂c否,當有定論,而非用“可能、也許、大概”之類的字眼敷衍了事。有就標明有,沒有就寫無,省得公眾遐想翩翩。但“可能有”的字樣,委實讓人摸不著頭腦,心中忐忑。理應是據(jù)實以告,愣是被商家鼓搗成全民性的猜謎游戲猜謎倒也罷了,問題是,到最后人家都不給“標準答案”。
標識預留“懸念”,百姓糾結不堪,徒有哀嘆:“誰能借我一雙慧眼,將食品安全看個清楚”。當食品標識成“未知項”,公眾的疑慮注定無以消弭,對產(chǎn)品生出“假冒偽劣”的負面想象。正當公眾給濃湯寶戴上“違規(guī)”帽子時,孰料人家言之鏘鏘地否認:這旨在響應食品標簽的新法規(guī),并無不妥。
濃湯寶“響應新規(guī)”的解釋,邏輯上無法自洽:循法而為,循的是當下之法,可新版《通則》到2012年4月20日才正式實施,這般響應,未免太超前、太穿越了點。與此同時,“可能含有”遭遇的輿論困境,也為新規(guī)完善提供了借鑒:對致敏物的說明,應是確定性的,不能弄成“民眾的猜想”。
在食品安全蕭瑟的年代,若食品標注太模糊,那“疑罪從有”是輿情的必然之勢。既然“可能含有”混雜物,那公眾寧可信“毒素”有,不可信其無。說到底,語焉不詳?shù)臉俗?,太過兒戲化,太失之謹慎。商家的漫不經(jīng)心,并非公眾追問的“終點站”;更讓人揪心的是,監(jiān)管是否也這般“馬虎”。若安全檢測牛欄關貓,商場進場把關疏于懈怠,那程序性的縱容,勢必讓公眾難以安心。
“可能含有”的標識,跟“莫須有”式懲責如出一轍,在“解釋權歸自身所有”的話語專制下,易成責任詭辯、過失轉嫁的“擋箭牌”。這對已然失衡的市場博弈,又是公平損害。
食品標識,當規(guī)避“模糊性界定”。潔癖式的監(jiān)管,才能清除食品生態(tài)中的塵垢。若任由食品“可能含有”添加物,那公共安全“必然含有”隱患無窮。
來源:時代商報 作者: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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