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表示,網絡音樂服務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不利于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獨家授權的模式還可能導致盜版的反彈。在國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現將整個曲庫授權給一家音樂平臺獨家使用的情況。
資料圖:音樂版權(圖片來源:互聯網)
有業(yè)內人士認為,中國在線音樂的燒錢大戰(zhàn)已經進入尾聲,天價版權授權費可能會成為歷史。
四大音樂平臺負責人被約談
實際上,早在9月12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約見了音樂平臺主要負責人和唱片公司負責人,被約見的企業(yè)包括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和太合音樂(旗下有百度音樂)四家音樂平臺。次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又約談了環(huán)球音樂、華納音樂、索尼音樂、英皇娛樂、中國唱片總公司、正大國際音樂等二十余家境內外音樂公司以及國際唱片業(yè)協(xié)會等相關協(xié)會主要負責人,對獨家版權壟斷、哄抬價格等問題予以指導。
據了解,版權局的約談內容主要有兩點,一是針對幾個音樂平臺的版權官司,提出了“優(yōu)先通過協(xié)商、調解等方式解決版權爭端”,敲打了前段時間騰訊音樂和網易云音樂多次互相起訴的版權糾紛事件。二是對于目前幾大音樂平臺為了競爭互相不給開放音樂版權分銷的問題,提出了“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采購獨家版權,要全面授權音樂作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音樂版權集體管理活動。”
背景是,在國內音樂版權價格持續(xù)上漲,業(yè)界判斷未來音樂版權價格還會水漲船高。但實際上,業(yè)內普遍認為,版權價格虛高存在泡沫。有業(yè)內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國內四大平臺攀比曲庫,爭搶與國際‘三大’音樂公司(環(huán)球、華納、索尼)簽約,但是‘三大’的曲庫以英文歌曲為主,華語歌曲主要是存量版權歌曲。比如2016年的十個熱歌,薛之謙就有6首上榜,但這些歌的版權和內容生產不在國際‘三大’之內。”
關鍵在于,在國內與“三大”的合同中,騰訊音樂與索尼音樂獨家版權授權將于2018年12月份到期,與華納音樂的協(xié)議將于2018年8月份到期。也就是說,可以預見,在未來的一年里,中國的這四家音樂平臺又將圍繞索尼音樂和華納音樂手中的獨家版權而大打出手。有媒體報道稱,在多輪競爭后,騰訊音樂3.5億美元及價值1億美元的股權拿下環(huán)球的版權,而環(huán)球最初的報價僅為3000多美元。
天價版權費成為歷史?
太合集團副總裁劉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音樂產業(yè)經歷商業(yè)模式探索、燒錢大戰(zhàn)、版權大戰(zhàn)、盈利不明等紛擾之后,從早些年視頻版權大戰(zhàn)中可以窺見音樂版權之爭。目前,音樂產業(yè)開始朝著視頻網站“內容自制”模式的演進,但是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如何打破僵局?
在劉鑫看來,要從行業(yè)透明做起,最主要的做法就是讓流量數據公開?;ヂ摼W行業(yè)最大的優(yōu)勢就是數據,在視頻網站行業(yè),每一個視頻內容獲得多少點擊量一清二楚,行業(yè)也會根據視頻內容帶來的流量分配收益,但在線音樂平臺并不公開這些數據,這就導致大家很難按照音樂作品真正帶來的價值來分配收益。數據透明化才能令音樂行業(yè)得以變革,也會促進優(yōu)秀音樂內容的生產。
而國家版權局此舉終于結束了近兩年,各大在線音樂平臺版權內耗之爭。但是,天價的版權是否會成為歷史,仍舊是一個未知數。(謝若琳)
轉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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