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jié)假日收費站免費放行不僅有利于過往司機,也有利于改善交通環(huán)境、提升交通部門服務品質,是交通部門與收費企業(yè)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交通部門與公路企業(yè)如此錙銖必較,公路的公益性從何談起
據(jù)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部近日組織起草了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現(xiàn)公開征求意見?!稐l例》擬規(guī)定,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據(jù)5月8日中國新聞網報道)。
收費公路節(jié)假日免費放行形成了國家層面的制度安排。如是人性化舉措,改善了節(jié)假日收費公路的擁堵狀況,提高了車輛通行效率,提升了公共服務形象與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體現(xiàn)了人性化關懷,值得肯定。但是《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適當用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如此“堤內損失堤外補”讓人很是遺憾,因為節(jié)假日收費站免費放行不僅有利于過往司機,也有利于改善交通環(huán)境、提升交通部門服務品質。從契約論的觀點來看,交通部門為了規(guī)避節(jié)假日期間收費站免費放行造成的損失,延長法定收費年限實際上是一種違約行為,也違背了公路產品的公益本質。事實上,高速公路企業(yè)并非單純的經營性企業(yè),帶有公共服務的性質。雖然不少地方把公路特別是高速公路變成了經營性項目,吸納了不少社會投資,但是公路作為公共資源的性質沒有改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的車輛通過高速公路,與交通部門、收費企業(yè)之間就是消費合同關系,交通部門、收費企業(yè)理應為他們提供周到的服務。對司機來講,他們交了錢,卻享受不到良好的交通服務。排長隊既耽誤時間,又影響心情,還會造成經濟損失,他們無疑心中憋氣。但憋氣歸憋氣,交通服務依然故我,公路長龍還是長龍,這顯然不是司機希望看到的。
收費公路節(jié)假日免費放行對司機來說是一種補償與安慰,讓司乘人員走得了,走得好,也是交通部門與收費企業(yè)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如果道路暢通,也會為收費公路贏來無形利益。交通部門怎能“堤內損失堤外補”,玩朝三暮四的把戲,隨意延長公路收費年限,增加消費者的經濟負擔?何況,對節(jié)假日不上路的車輛、七座以上等節(jié)假日非免費車輛來說,延長收費年限,增加他們的經濟負擔,就是十足的霸王條款。
《錢江晚報》曾有報道說,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花了60多萬,派人到貴州購買茅臺酒用以招待客人。而該公司回應稱,買進茅臺用于長期收藏。公路企業(yè)既然有閑錢買茅臺收藏,又有什么理由因為節(jié)假日對部分車型免費放行就延長收費年限呢?如果交通部門與公路企業(yè)如此錙銖必較,公路的公益性從何談起?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葉祝頤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