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發(fā)布,該意見提出,到2020年,該市文物資源狀況將全面摸清,
珍貴文物較多的博物館藏品保存環(huán)境全部達標,有條件的文物保護單位基本實現(xiàn)向公眾開放。
根據(jù)意見,各區(qū)文物行政部門要落實文物登錄制度,建立全市文物資源總目錄和數(shù)據(jù)資源庫,全面掌握全市各級各類文物保存狀況和保護需求,實現(xiàn)文物資源動態(tài)管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四有”(有保護范圍、有標志說明、有記錄檔案、有專門保管機構)工作完成率、文物保護工程合格率均要達到100%。
實施館藏珍貴文物保護修復工程,重點開展書畫、青銅器、海撈文物等易損文物搶救修復工作。加強古籍保護,發(fā)揮天津圖書館國家級古籍修復中心作用,推進珍貴古籍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古籍原生性保護,提升古籍修復能力,“十三五”期間完成300部“國家珍貴古籍”裝具配置,實現(xiàn)古籍庫房建設達標,修復完成古籍1萬頁。
此外,推動天津
戲劇博物館、文廟博物館等國有博物館和有條件的非國有博物館納入各級財政支持的免費開放范圍。促進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利用,推動有條件的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管理使用的文物保護單位定期或部分對公眾開放。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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