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對植物藥寬進嚴出 中藥有望搶跑臨床


作者:裘炯華    時間:2013-05-29





  FDA對植物藥踐行“寬進嚴出”思路,審評制度逐步成熟

  單體組分中藥有望搶跑臨床

  一直以來,中國傳統(tǒng)中藥由于有效成分不明確、質量控制標準較低而存在不良反應不可知、不易控等問題,在通往國際市場的道路上充滿了坎坷。

  在藥物信息協(xié)會(DIA)第五屆中國年會上,中國中醫(yī)科學院首席研究員葉祖光教授指出:“中藥如想撇清藥理不清晰、質量安全不可控的‘惡名’,那么專注于單體組分藥物的研發(fā),將是中藥接軌國際標準的一個切入口。”

  2012年最后一天,F(xiàn)DA批準了植物藥Crofelemer上市,這是自2006年10月FDA批準第一例植物藥VeregenTM上市后批準的第二例植物藥,同時也是FDA批準的第一例口服植物藥。而作為中藥大國,我國距離進入主流市場還有多遠?

  據(jù)記者了解,美國現(xiàn)有草藥產(chǎn)品的銷量已達20億美元,F(xiàn)DA對植物藥審批的突破性進展意味著中國企業(yè)有可能在銷量巨大的美國市場里分得一杯羹。

  “寬進嚴出”

  Crofelemer上市也表明了FDA對植物藥的審評制度在不斷變化和逐步成熟。因此了解FDA對植物藥管理思路的變化是我國中藥敲開美國市場大門的前提。

  早在2004年,F(xiàn)DA的《植物藥研制指導原則》就對單方組分中藥業(yè)放開口徑,在審批程序上,已經(jīng)給予中藥一些可活動的空間,企業(yè)可以采取靈活的審批策略,將藥物的臨床試驗更迅速地推進到Ⅱ期臨床。

  葛蘭素史克(上海)醫(yī)藥研發(fā)有限公司副總裁,全球天然產(chǎn)物事業(yè)部負責人張迅博士介紹,美國FDA有一個橫向的部門——植物藥審查小組(BotanicalReviewTeam),專門接收植物藥臨床申請,已經(jīng)趨同于現(xiàn)在CFDA的框架,這給了中藥很大的支持力度,有效刺激企業(yè)的研發(fā)熱情。

  業(yè)內專家反復強調,包括中藥在內的植物藥始終都是治療性的藥物,它們跟化學藥物一樣,也存在不良反應。因此,必須將植物藥按藥物管理,對其研制和使用給予正確的引導,在確保植物藥治療作用的同時,減少和避免其不良反應的發(fā)生,這種理念已經(jīng)成為國際趨勢。

  不過,F(xiàn)DA也認為植物藥有著與化學藥不同的特點,因此應采用與這些特點相適應的管理規(guī)定,與化學藥物相比,植物藥用于申請I、II期臨床IND研究前的非臨床安全性評價資料和CMC資料均可大大簡化。

  據(jù)張迅介紹:“植物藥來源于植物材料并且通常為復方,其化學組成通常不能完全搞清楚,很多情況下其活性成分不清楚或者其活性不完全確定。因此,F(xiàn)DA方面也認為植物藥的CMC要求應有別于化學藥物。”

  “比如,確定活性成分并不是研制植物藥時的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就算是研制者最終在申報NDA時能確定其活性成分,在IND過程中也并不一定要求做到這一點?!睆堁笍娬{,“由于沒有活性成分進行質控,F(xiàn)DA就采用了一系列變通的方法以確保IND過程中植物藥的質量可控、穩(wěn)定。這主要包括3方面:一是通過多種檢測方法的聯(lián)用,進行定性和定量鑒別,其中比較重要的一種就是光譜、色譜、指紋圖譜的運用;二是3級質量控制,包括原料藥、提取物和植物藥成品3個層次;三是制劑生產(chǎn)中的過程控制。”

  葉祖光補充,在安全性資料方面,由于認識到植物藥有著廣泛而長期的人體應用經(jīng)驗,而在這個過程中也未發(fā)現(xiàn)明顯的毒副反應,因此對這類資料的要求也顯著少于對化學藥物的要求。

  但是,在進行Ⅲ期臨床時,F(xiàn)DA則要求盡可能確定活性成分;各臨床研究階段中處方和劑型要求相同,并且要提供批間均一性的數(shù)據(jù),不同期研究使用的樣品均要留樣,以保證不同階段結果的可比性,如有可能,盡量采用同一批樣品完成所有實驗。

  張迅認為,盡管FDA對中藥采取的策略其實是“寬進嚴出”,但對企業(yè)來說,只要新藥能夠順利進入Ⅱ期臨床,就非常具有商業(yè)價值了。

  復方制劑研發(fā)受約束

  FDA對植物藥按其組成分為三類:單一植物的單一藥用部位(如葉、根、莖等)組成的制劑、單一植物的多個藥用部位組成的制劑和多種植物組成的制劑。

  “FDA將后兩類制劑按化學藥物的復方制劑對待,也就是說他們需要證明制劑中每一種成分或有效部位具有什么藥效,這大大增加了研究難度?!比~祖光說,“由于中藥多是復方用藥,屬于第3類,所以這一點對中藥尤為不利?!?

  有學者認為,以上三類制劑均是由多種成分組成,從化學成分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上分析,他們之間并不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因此沒有必要區(qū)別對待。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種分類可能是基于以下觀點:雖然三類制劑均含有多種成分,但是第一類制劑的多種成分是自始至終都存在一起的,而后兩類制劑中許多成分原本并不在一起,只是由于制劑的原因才混合在一起,因此有可能產(chǎn)生相互作用,從而對藥效、穩(wěn)定性等方面產(chǎn)生影響,所以才有必要區(qū)別對待。

  業(yè)內人士認為,有效成分清晰、雜質成分少、質量控制標準高的中藥單體(即單一有效部位)組分化應是國家支持的中藥現(xiàn)代化方向之一,也是企業(yè)創(chuàng)新中藥研發(fā)的主要方向。

  特別是中藥注射劑,據(jù)記者了解,經(jīng)過單體化后的中藥注射劑,有效成分比例更大,副作用減少,安全性提高,審批通過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而且,這類研究方法借鑒了西藥的研發(fā)方法,在獲得歐美地區(qū)的市場準入上更加便捷。


來源:醫(yī)藥經(jīng)濟報  作者:裘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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