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印發(fā)《公共數字文化工程融合創(chuàng)新發(fā)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以“把握導向,嚴格把關”“統籌規(guī)劃,融合發(fā)展”“創(chuàng)新驅動,突出效能”“開放共享,社會參與”為指導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保障,扎實穩(wěn)妥推進。
《實施方案》提出4項重點任務:統籌工程建設管理、整合工程平臺與服務界面、統籌工程資源建設和服務推廣、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工程建設。統籌工程建設管理包括統一稱謂、統一標準規(guī)范體系、統籌開展業(yè)務培訓、完善工程管理機制;整合工程平臺與服務界面包括構建統一的公共數字文化基礎平臺、推出統一的基層服務界面、建設公共文化大數據平臺;統籌工程資源建設和服務推廣包括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建立公共數字文化資源服務總目錄、合理規(guī)劃資源建設內容、完善資源存儲和供給體系;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工程建設包括深入推進資源建設社會化、拓寬資源傳輸渠道、創(chuàng)新工程設施管理運營模式。
《實施方案》指出,到2019年底,要實現公共數字文化工程的統籌管理,建立統一的標準規(guī)范框架,推出統一的基層服務界面,初步形成公共數字文化資源服務總目錄,統籌開展基層數字文化資源配送,做好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平臺、資源、服務的融合創(chuàng)新發(fā)展試點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統一的公共數字文化工程標準規(guī)范體系,實現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平臺有效整合、資源共建共享、管理統籌規(guī)范、服務便捷高效,社會力量參與機制更加健全,服務效能顯著提升。(程曉剛)
轉自:文化和旅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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