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召回工作”孤立無援


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作者:何可    時間:2016-10-19





  一汽-大眾新速騰“斷軸門”、宜家“殺人”抽屜柜、三星NOTE7“爆炸”事件……最近兩年,消費品領域關注度最高的三大質量事件,都和召回這個詞捆綁在一起。引爆話題的熱點是召回,最終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召回,“挨板子”最多的還是召回。


  在一般消費者和許多媒體看來,召回就是“尚方寶劍”,在美國等國家,質量安全事件發(fā)生后,廠商一般不敢故意隱瞞,而是“自愿”配合召回問題產品;而在中國卻是另一番光景,不僅跨國企業(yè)“傲慢無禮”,采取的召回措施“中外有別”,相關監(jiān)管部門也往往被扣上監(jiān)管無力和責任意識不強的帽子。


  10月12日,有媒體發(fā)表社論稱“質檢部門遲遲未有舉動,這不僅僅是動作太慢的責任意識問題,也提示中國缺陷手機召回制度必須要盡快出臺?!薄耙坏┯辛苏倩刂贫龋M者就拿到了‘尚方寶劍’。召回的成本太高,企業(yè)不敢以犧牲公眾安全利益為代價來換取高額利潤,會更注重產品質量,不敢有絲毫粗心大意,消費者可以大大地節(jié)省維權成本?!?/br>


  那么,僅僅在召回工作上做文章,能否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提升對質量安全事件主體企業(yè)的威懾力呢?同時,我國是否應該分門別類地建立手機等消費品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呢?現(xiàn)實中,在一些問題的處理上,我國質量監(jiān)管部門表現(xiàn)出來的“動作太慢”,到底是因為技術原因還是態(tài)度原因?弄清這些問題對于消除對召回工作的誤解很有必要。


  首先,隨著消費者質量意識的覺醒,社會對各種產品傷害事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召回作為一種消除產品缺陷的后市場監(jiān)管手段,被消費者寄予厚望。這本身是一件好事。不過,寄予厚望并不等于召回工作就可以成為“萬能鑰匙”,就可以通過自身的制度設計具有無限的威懾力。召回制度想要真正發(fā)揮效力,對缺陷產品經營者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有關附隨義務都應由相應法律、法規(guī)加以明確規(guī)定。在國外,侵權責任法、產品責任法等規(guī)定的懲罰性賠償內容,逼著企業(yè)走召回這條路?!胞湲攧诶咸钡墓适录矣鲬魰?,因為服務生把咖啡的溫度沒調好,老太太不小心燙到了自己的腿,就被判賠270萬美元。這類懲罰性賠償讓企業(yè)不敢輕易越質量的“雷池”。而我國產品質量安全法律體系還有待完善,除《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是國務院行政法規(guī)外,其他均為部門規(guī)章或規(guī)范性文件,難以對生產企業(yè)形成有效的威懾力。甚至對于責令召回企業(yè)拒不召回的,也只能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相應的罰款。對于隱瞞質量缺陷、逃避召回以及隱瞞召回的懲罰性賠償原則以及賠償標準等都需要盡快明確。


  其次,消費品門類繁多,據CPSC(美國消費品安全協(xié)會)統(tǒng)計,消費品大約有1.5萬種,不僅包括手機,電腦、服裝、家用電器等與消費者生活緊密相關的也以百千計,很難分門別類地針對每一類產品都建立專門的召回制度。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是一部針對普遍消費品召回管理的規(guī)范性文件。目前,11類兒童用品和9類家用電子電器產品已被列入召回管理的目錄。對于尚未列入目錄,但需要召回的其他消費品,也可以參照《管理辦法》執(zhí)行。雖然《管理辦法》的法律層級比較低,但卻標志著我國消費品召回管理納入了法制軌道,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質檢總局方面也多次表示,正逐步完善這一規(guī)范性文件,并將進一步擴展、調整消費品召回管理目錄。


  再次,缺陷調查是一項技術性、規(guī)范性很強的工作,監(jiān)管部門不能“簡單粗暴”地下達行政命令,要求企業(yè)停產或者繳納罰單。所以質量監(jiān)管部門表現(xiàn)出來的“動作太慢”,并不是媒體誤解的“責任意識”問題,而是在科學嚴謹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一次缺陷調查的復雜程度是旁觀者很難想象的,它包括收集線索、分析信息、缺陷調查、工程分析、實驗檢驗、技術論證等等。以新速騰斷軸事件調查為例,質檢總局組織專家及缺陷調查工程師先后赴深圳、常州、蘇州、南京、無錫等11個地區(qū)開展現(xiàn)場勘查13次,實施47項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試驗,與生產者進行了21次技術交流,耗時一年多的時間,才拿出一份具有說服力的研究報告讓企業(yè)承認存在缺陷。同樣在三星NOTE7爆炸事件持續(xù)發(fā)酵的40多天時間里,質檢總局3次約談三星公司有關負責人,組織召開專家會,制定手機過熱燃爆問題缺陷調查的工作方案和實驗方案,通過這些幕后的大量工作才有了三星在中國市場的全面召回。


  最后,正處于起步和發(fā)展期的召回工作,也需要社會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我國對于召回管理機構、編制、經費、人員、專家力量等的投入都遠遠不足,專門從事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工作和技術支持的人員極為有限,獨立的產品安全實驗室也剛起步建設,應對日益繁重的汽車和消費品召回工作困難重重。反觀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僅具體負責缺陷汽車召回管理工作的人員就有140多人,且擁有獨立的產品安全實驗室。同時,消費者對于召回工作的關注度和參與度不對等,雖然對于召回熱門事件的關注度居高不下,但是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每年可從網站平臺上獲取的線索只有2萬條左右,而在消費品領域,缺陷中心能獲取的有效信息更少,一年不過四五百條,用戶的信息反映不上來,缺陷調查便缺乏啟動依據。


  今年以來,有70%左右的召回行為與監(jiān)管部門的介入有關,在幾次重大召回事件中,企業(yè)態(tài)度和召回措施的轉變,質檢總局的缺陷調查都是幕后默默的推動者。召回工作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項先進性制度設計,但是它在我國起步晚、起點低,我們應給予更多的支持和理解,而不是把所有的板子都打到召回的屁股上。千萬莫讓召回工作孤立無援。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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