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公布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全國多地政府也披露了關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審計結果。審計署和多地審計結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三大問題:19萬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數(shù)以百億元建設資金被閑置,數(shù)以萬計的人員騙取保障房資格。
在保障房三大問題中,保障房空置首當其沖,也是最值得關注的。因為在現(xiàn)實語境下,建設資金閑置能夠很快得到整改,騙住保障房將被取消資格而受到處理,而保障房空置問題,恐怕很難有人為此承擔責任。
從表面上看,位置偏、配套差、質(zhì)量劣,是導致保障房“有房無人”的主要原因。在許多地方,保障房往往遠離中心城區(qū),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滯后,導致上班又遠,生活又不方便。再加上,墻體開裂、頂棚滲水、紙糊防盜門等負面消息令人觸目驚心,讓公眾更加敬而遠之,退避三舍。
但追根溯源,這一系列問題又都源于一個共同的癥結:權責不清。長期以來,中央對于地方的考核僅限于保障房的開工率和竣工率,入住率并未納入其中。雖然近年來一些地方陸續(xù)將保障房入住率納入考核指標,但并未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考核機制不完善,導致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做好的壓力和動力。只要把房子蓋起來,即使公眾再用腳投票,有關部門也不會因為保障房空置而擔責。
保障房空置源于責任空心。對于一些地方政府來說,根本沒有把保障房建設作為“安居工程”,視為政府理應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將其當做了展示政績的“面子工程”。在這種思維驅使下,有關部門只會算“經(jīng)濟小賬”,不會算“民生大賬”;只愿把偏遠地區(qū)的地塊拿來湊數(shù),不愿動市中心黃金地段的奶酪;只是為應付任務完成指標,而舍不得投入資金完善設施,投入精力保障質(zhì)量。
19萬套保障房空置不能“審而不計”。除了盡快把閑置房源分配下去外,有關部門還應針對空置背后的原因給出相應的調(diào)查處理,追究決策者責任,出現(xiàn)質(zhì)量問題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在此基礎上,完善制度設計,將保障房的入住率和空置率納入考核指標,出臺問責細則,倒逼地方政府切實負起責任來,確保保障房真正發(fā)揮出保障作用。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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