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北京市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調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和《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自7月10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下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其中,工商業(yè)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07元/立方米;發(fā)電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02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01元/立方米。
這背后是國家發(fā)改委天然氣改革的落地。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并軌理順后,近期北京、陜西等多地掀起新一輪的終端銷售價格調整。有關部門表示,據(jù)測算,對一般市民家庭來說,此次氣價調整總體影響不大。
今年以來天然氣改革繼續(xù)推進。5月25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增值稅稅率10%)安排。在此之下,全國多省陸續(xù)調整公布天然氣最新基準門站價格。
按照國家發(fā)改委的要求,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后,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yè)經營狀況和當?shù)刎斦顩r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guī)定履行相關程序。2018年如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原則上應在8月底前完成。
目前多地已經或者醞釀調整終端銷售價格。北京市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將啟動聯(lián)動機制,按照聯(lián)動公式計算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將統(tǒng)一按照調整額進行調整。此次上調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依照聯(lián)動公式計算,各檔用氣價格調整額度為每立方米0.35元。
寧夏門站價格理順之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在現(xiàn)行價格水平基礎上,各檔氣價(居民用氣已實行階梯氣價)每立方米都順調0.18元。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已經并軌的市縣(區(qū)),此次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可不作調整。此外,對城市低保戶生活用氣價格不調整,由城市燃氣企業(yè)自行承擔。
陜西寶雞、西安、渭南等多市物價局擬定于7月底或8月上旬召開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目前市民可以通過相關途徑報名參加,成為消費者參加人或旁聽人員。河北滄州市也定于2018年7月31日召開調整滄州市區(qū)居民天然氣價格方案聽證會。
這輪調整會對居民生活造成多大影響?按目前北京市普通居民用戶一般生活用氣每戶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氣量測算,此次價格調整后,每戶每月平均大約要多花3.8元。而壁掛爐和農村“煤改氣”等分戶自采暖用戶受到影響稍大一些。不過,據(jù)北京市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后,對于壁掛爐用戶和農村“煤改氣”用戶,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漲幅將全部予以補貼。(記者 王璐)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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