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湖南,省扶貧辦下發(fā)了《關于深入開展扶貧扶志扶智行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通過開展扶志教育、加強技能培訓、改進幫扶方式杜絕“保姆式”扶貧等12條措施,進一步激發(fā)貧困群眾內生動力。
12條措施包括開展扶志教育、加強技能培訓、改進幫扶方式、引導貧困群眾發(fā)展產業(yè)、促進貧困群眾穩(wěn)定就業(yè)、強化示范引領、夯實基層組織、倡樹文明新風、加強不良行為懲戒、加大文化供給、壯大集體經濟、加強組織領導等。
其中,開展扶志教育要求運用“村村響”、村內宣傳欄、文化墻、移動客戶端和農村遠程教育等平臺,大力宣傳黨的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等;通過脫貧攻堅“農民夜校”“講習所”“道德講堂”等陣地,組織黨員干部、技術人員、致富帶頭人、脫貧模范等開展扶志教育。加強技能培訓要求組織貧困家庭勞動力開展實用技術和勞動技能培訓,加強“雨露計劃”“同心溫暖工程”“陽光工程”“一戶一產業(yè)工人”等職能技能培訓,支持搭建“扶貧車間”“扶貧產業(yè)園”等就業(yè)平臺,幫助有勞動技能的貧困人口充分就業(yè)。改進幫扶方式要求大力推廣自建、自管、自營等方式,鼓勵貧困群眾自力更生投工投勞建設美好家園;杜絕“保姆式”扶貧,防止“政策養(yǎng)懶漢”,推廣以表現(xiàn)換積分、以積分換物品的“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幫扶做法。
《實施意見》要求,加強貧困村致富帶頭人培育,落實利益聯(lián)結機制, 大力開展消費扶貧,引導貧困群眾發(fā)展產業(yè);通過建立勞務協(xié)作基地、組織簽訂勞務合作協(xié)議、開辟公益性崗位等方式, 促進貧困群眾穩(wěn)定就業(yè);樹立一批脫貧奮進典型和帶動他人共同脫貧的奉獻典型,強化示范引領作用;建強班子隊伍, 夯實基層組織;廣泛開展文明村鎮(zhèn)、文明家庭創(chuàng)建,倡樹文明新風等。(記者 奉永成)
轉自: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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