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lián)社報道,當地時間4月11日,韓國反壟斷機構公平貿易委員會通報,由于美國谷歌公司限制視頻游戲制作商在谷歌以外的應用程序商店投放手機游戲產品,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決定對谷歌處以421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罰款。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說,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谷歌公司要求,那些希望獲得其應用商店Google Play重點展示機會的視頻游戲制作商必須承諾“獨家供應”,不得同時向韓國本土應用商店One Store等平臺投放產品。
谷歌借此鞏固其在韓國應用市場的壟斷地位,在上述時間段內將其市場份額從八成多擴充到九成多,同時損害了One Store平臺的收入和價值,致使其市場份額從15%至20%下降到5%至10%,而谷歌的收入卻增加了約1.8萬億韓元。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反壟斷局局長在一次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谷歌的“行為不同于正常的營銷活動”。該公司的意圖是將One Store排除出市場,因為其認為One Store是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要求谷歌建立內部監(jiān)督制度,并向該機構報告后續(xù)情況。
針對上述指控,谷歌發(fā)言人在一份書面聲明中反駁稱,谷歌沒有任何違法行為。谷歌是一個開放的平臺,開發(fā)者可以自主決定如何分發(fā)應用程序,谷歌將仔細評估以確認下一步應對舉措。
這不是谷歌首次遭遇反壟斷重拳,美國司法部今年1月聯(lián)合紐約州、加利福尼亞州等8個州共同對谷歌公司發(fā)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其非法壟斷數字廣告市場。司法部在起訴書中說,谷歌“通過對網絡發(fā)布商、廣告商用于推廣數字廣告的大量高科技工具進行系統(tǒng)性控制,破壞了廣告技術行業(yè)的合法競爭”。
司法部認為,谷歌通過一系列收購行為來清除廣告技術領域的實際或潛在競爭對手,并利用其在數字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迫使更多網絡發(fā)布商和廣告商使用其產品,破壞后者有效使用競爭對手產品的能力。
谷歌母公司字母表今年1月宣布在全球范圍裁減大約1.2萬名雇員。(記者 秦天弘)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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