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市年票價不變,市民呼吁曬賬本
廣東省物價局:年票制試行期延長一年
車主:總收入多少,要還貸多少年,沒人知道
2012 年,廣東省內包括廣州、佛山、珠海、中山等在內的18 個城市,年票價格不變。羊城晚報記者從廣東省物價局了解到, 近日該局與廣東省交通廳已函復各地政府, 同意各地繼續(xù)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 試行期延長一年至今年底。下一步,還要大力推進珠三角九市年票互通互認。對此不少市民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呼吁相關部門“別光會收費,該把年票的賬本曬一曬了”。
廣州:980 元收了11 年
給各地政府的這些批復文件涉及廣州、佛山、珠海、中山、江門、東莞、惠州、清遠、茂名、肇慶、云浮、梅州、汕頭、潮州、揭陽、河源、湛江、韶關共18 個城市。根據批復內容, 所有涉及城市車輛通行費年票制試行期限都將延長至2012 年12 月31日。
同時,所有涉及城市的年、次票收費標準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費標準也都仍按原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如廣州市,就繼續(xù)執(zhí)行已經收了11 年的“980 元年票”價格。
推動珠三角九市互認
從省物價局了解到, 目前珠中江、廣佛肇、深莞惠三大經濟圈已分別實現年票互認,下一步還要大力推進珠三角九市年票互通互認。
另外,根據省物價局和省交通廳給各地政府的這些批復文件,茂名市農村客運車輛年票收費標準按公共汽車跨越公路行駛10 公里以上分類收費標準執(zhí)行;汕頭至揭陽高速公路月浦、泰山收費站出口改為單向代收非汕頭籍車輛通行費次票,收費標準按一類車10 元、二類車10 元、三類車20 元、四類車25 元、五類車35 元進行分類執(zhí)行;2012 年2 月1 日起, 撤銷潮連大橋收費站,其所經營的項目納入江門市車輛通行費年票制管理,項目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由江門市與項目經營單位另行簽訂協(xié)議執(zhí)行。
“年票費交得不明不白”
不少市民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呼吁相關部門“別光會收費,該把年票的賬本曬一曬了”。去年年中,廣州市花都區(qū)轄內楊荷、龍口等5 個收費站因超期收費被曝光,隨后被省交通廳勒令整改并最終暫停收費。事后,車主對年票的質疑之聲一直沒斷過。
廣州車主林先生表示:“交了這么多年的年票, 到底廣州車主一年的年票總收入有多少,現在收費的路橋還要還貸多少年,沒有一個車主知道。從來交費都是不明不白的,請有關部門將知情權還給車主。”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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