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碳市成交量“井噴式”增長


時間:2015-09-08





   應該說,運行近兩年后,作為市場容量中國第一、全球第三的碳市場,廣東碳市場運行漸入佳境。今年7月初,廣東以100%的企業(yè)履約率順利結束2014年度碳排放履約期。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履約期結束后,廣東碳市場并未像去年同期出現(xiàn)成交清淡的情況。 9月1日,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簡稱廣碳所在香港與中國亞太資產及產權交易所聯(lián)合主辦了廣東碳交易市場境外投資者見面會,旨在吸引更多境外投資機構進入廣東碳市場。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自履約結束6月23日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廣東配額成交量384.16萬噸含協(xié)議轉讓225萬噸,較去年同期增長437.15%。

  交易所和市場分析人士認為,這種變化一方面顯示出參與廣東碳市場的控排企業(yè)在碳資產管理方面的成熟度大有提升,另一方面也是廣東政府優(yōu)化配額總量設定和分配機制的結果。

  目前,廣東已申請將碳交易列入人大立法計劃,計劃出臺更加嚴格的地方性法規(guī),加強碳交易的強制力和約束力。未來,廣東將在鞏固試點成效的基礎上,密切跟蹤國家政策動向,加強創(chuàng)新性探索,積極主動參與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工作,把廣東建設成為國家級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和碳金融中心。

  第三履約期伊始成交量同期增長4倍

  廣碳所的交易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5年8月底,廣東碳市場累計成交配額2151.30萬噸,總成交金額9.33億元,占據(jù)中國碳市場的半壁江山。其中,二級市場成交量695.11萬噸,高居全國第二。該市場CCER的成交量也近百萬噸。

  機構投資者和電力行業(yè)是廣東碳市場配額成交的主力,兩者總成交占比超過九成。其中,電力行業(yè)以243.58萬噸的交易量位,占配額總成交量的31.70%;而機構投資者總共參與交易配額含買入與賣出484.77萬噸,占配額總成交量的63.10%。

  “這顯示出機構投資者對廣東碳市場前景的樂觀預期。”廣碳所副總裁孟萌日前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

  更為值得關注的是,自2014年度履約期結束后,廣東碳市場并未出現(xiàn)成交量回落的跡象,反而表現(xiàn)出非常良好的流動性。

  據(jù)統(tǒng)計,自履約結束6月23日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廣東配額成交量384.16萬噸,其中協(xié)議轉讓225萬噸,較去年同期增長437.15%。

  這被廣碳所新上任的董事長劉曉鴻形容為“井噴式”的增長。他說,“按我們常規(guī)的理解,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相關度應該非常高,既然我們一級市場表現(xiàn)很好,那么我們二級市場交易的規(guī)模、交易的頻率、活躍程度,應該跟一級市場的體量有比較好的匹配。”劉曉鴻說,“前兩個年度,不是很理想,但是從第二個履約年度結束到第三個履約年度的初始階段,二級市場的活躍程度有了井噴式的發(fā)展。”

  配額從緊為交易活躍的主因

  對于廣東碳市交易活躍程度的顯著提高,廣碳所分析認為,這與廣東嚴格執(zhí)行履約、交易所減免交易費用、簡化開戶手續(xù)、推出新型碳金融產品有關。

  例如,在不久前召開的廣碳所第一屆會員大會上,簽署了國內迄今最大的一單訂制結構配額交易180萬噸。自此以互換與回購等為代表的創(chuàng)新型結構化交易協(xié)議進入廣東碳市場。

  經過近兩年運行,企業(yè)的碳資產意識不斷提升也是形成這種局面的重要因素。孟萌認為,控排企業(yè)在履約后即開始交易,體現(xiàn)企業(yè)對碳交易重視程度的不斷提升,自主管理碳資產的意識不斷增強,提前布局碳市場的動機明確。

  然而,更重要的因素則來自于廣東省逐漸收緊和優(yōu)化配額的政策。7月初,廣東印發(fā)《廣東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廣東2015年度配額總量約4.08 億噸,其中,控排企業(yè)配額3.7 億噸,儲備配額0.38 億噸。雖然這些數(shù)字與2014年持平,但如果考慮到今年新增的控排企業(yè)數(shù)量為31家,大大高于去年,且包括了18家電力企業(yè),廣東湛江的大型鋼鐵項目也包括其中,維持配額總量不變本身已經是從緊。

  此外,新的配額分配方案中明確,2015 年企業(yè)有償配額計劃發(fā)放200 萬噸,比2014年的800萬噸減少了75%。配額成交活躍也帶來了廣東碳價的回升。據(jù)了解,這段時間以來,廣東配額價格GDEA也從14.72元/噸穩(wěn)步上漲,并于8月底收報19.4元/噸。

  推進外匯NRA賬戶業(yè)務

  在這種情況下,廣碳所希望適時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資機構,進一步活躍市場。

  9月1日,廣碳所發(fā)布《境外投資者參與廣東碳市場綜合服務平臺構建方案》,希望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低碳政策與戰(zhàn)略咨詢、碳交易、綠色投融資以及節(jié)能低碳技術轉移等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廣碳所目前已經推出配額抵押融資和碳交易法人賬戶透支兩大碳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并將在今后陸續(xù)推出包括碳排放權遠期合約、碳排放配額的回購交易以及碳交易托管服務等創(chuàng)新型碳金融業(yè)務,幫助境外投資者進行碳資產管理,達到融資和對沖交易風險的目的。

  香港排放權交易所碳市場部資深經理李栩然認為,實際上對于境外機構參與國內碳市場的優(yōu)勢非常明顯,特別是金融機構。首先境外資金成本更低,其次境外機構參與碳交易的經驗、風險控制能力也強。對于境外金融機構而言,在碳交易中扮演著做市商和價格發(fā)現(xiàn)者的雙重角色,碳金融產品豐富,而國內的金融機構更多還停留在支持節(jié)能減排的綠色信貸方面。

  另據(jù)了解,目前,境外機構參與大陸碳市場需要通過開設廣碳所制定的結算銀行人民幣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NRA賬戶實現(xiàn)。但廣碳所透露,目前該機構正在與監(jiān)管部門商談,推進外匯NRA賬戶業(yè)務,進一步方便境外機構參與廣東碳市場,減低匯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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