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南省近日出臺了《河南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按照規(guī)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將以學分為量化單位,在年末以學分累計的方式,對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的情況進行評價。據(jù)介紹,針對不同層次干部特點,將全年培訓任務量化為年度總學分和必修、選修學分標準,縣處級公務員每年需完成累計不少于144分的培訓任務,必修學分不少于85分;其他公務員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6分的培訓任務,必修學分不少于58分。
同時,全省將依托河南省公務員網(wǎng)絡培訓學院培訓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公務員年度培訓學分登記和考核工作實現(xiàn)統(tǒng)一的數(shù)字化管理。每名公務員都可以自主查詢自己的學分,各級公務員培訓主管部門、各單位可隨時準確掌握全省或本級機關公務員、本單位人員的學習情況。
據(jù)悉,河南省還規(guī)定,把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的內(nèi)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jù)之一;沒有完成年度培訓任務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公務員,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yōu)。
( 來源:“大河網(wǎng)-河南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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