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將啟動限價房建設 土地出讓方式有望普遍化


作者:張高峰    時間:2011-12-02





省政府日前發(fā)布的《關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為解決部分城市中等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難,河南即將在全省范圍啟動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其中“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土地出讓方式有望成為普遍性舉措。

進展

全省將啟動限價商品住房建設

河南目前在建的保障房類型繁多,絕大部分將用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要。到2015年,全省城鎮(zhèn)居民保障房覆蓋面有望達到20%。

《意見》透露,河南將在全省范圍內探索開展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其中,“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土地出讓方式有望成為普遍性舉措,限價商品住房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省政府明確此類住房的供應對象為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zhèn)居民家庭、征地拆遷過程中涉及的農(nóng)民家庭以及省轄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家庭。

此外,在土地供應方面,沒有按規(guī)定時限落實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計劃的省轄市、縣(市),省國土部門將一律停辦當?shù)厣虡I(yè)開發(fā)土地供應手續(xù),不得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

新規(guī)

保障房任務完不成,不得建政府辦公用房

相比以往的保障房建設措施,此次發(fā)布的《意見》在責任明確上對地方政府措辭嚴厲。

在財政投入方面,《意見》提及,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此外,《意見》再次提及了“約談”機制。對于保障房建設明顯滯后且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完成工作進度、工程質量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規(guī)范且社會反映強烈的省轄市、縣(市、區(qū)),其政府主要負責人將被省政府約談。

今年7月份和9月份,省政府曾分別對新鄉(xiāng)、平頂山、開封、信陽、南陽、焦作等省轄市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之后,上述多個地方的保障房建設進度明顯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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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土地出讓收益的一成作為教育資金

重點用于發(fā)展農(nóng)村基礎教育

河南商報訊(記者張高峰)省政府近日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實施意見》,再次要求各省轄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10%比例提取教育資金,重點用于農(nóng)村基礎教育發(fā)展。

通俗來講,就是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10%,要作為專項資金用于教育事業(yè)投入。這是河南今年以來為增加財政性教育經(jīng)費而走的多步棋之一。

過去10年間,河南的公共財政教育投入從96億元(含中央補助資金)增加到609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22.8%,2010年的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達到17.8%,雖已成為我省公共財政的第一大支出,但仍不足以達到教育經(jīng)費占GDP4%的投入目標。

(來源:“大河網(wǎng)-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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