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做好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
《通知》指出,在準備階段,由山西省發(fā)展改革委、山西省能源局牽頭研究和推進生物燃料乙醇生產項目謀劃布局。在設施建設和改造階段以及試點推廣階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按照“合理布局、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原則,由山西省商務廳規(guī)劃成品油批發(fā)、倉儲企業(yè)和加油站網點,并在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涉及的太原、陽泉、長治、晉城等山西省城市先期進行試點,總結經驗,為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做好準備工作。
《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山西省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終端用戶銷售非車用乙醇汽油(軍隊特需、國家和特種儲備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車用乙醇汽油。全省11個設區(qū)市國有企業(yè)經營的18座油庫、1829座加油站,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1723座加油站,將進行車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設和加油站適應性改造。
據悉,2017年山西省汽油消費量為325萬噸,預計2020年為375萬噸。如果車用乙醇汽油按10%比例調和,年需乙醇約37.5萬噸。
山西佳新能源化工實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志紅認為,山西作為甲醇生產大省,年產甲醇500余萬噸,全面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將形成甲醇、乙醇“雙料并存”的格局。(記者 白清榮)
轉自: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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