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和鼓勵小微企業(yè)購買先進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在三明市轉化應用,近日,福建省三明市科技局聯合市“雙創(chuàng)”辦下發(fā)了《三明市小微企業(yè)科技成果購買補助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啟動小微企業(yè)科技成果購買補助工作。
《辦法》明確,對三明市小微企業(yè)在2015-2017年度購買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和產業(yè)化的,按三類標準予以階梯式補助:第一類,技術交易總額為10萬以上、50萬元以內的成果,按支付的技術交易額的20%予以補助;第二類,技術交易總額為5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含)以下的成果,技術交易額50萬元以內的按第一類標準補助,超出50萬元的部分按技術交易額的15%資助;第三類,技術交易總額為100萬元以上的成果,技術交易額在100萬元以內的按第一和第二類標準補助,超出100萬元的部分按技術交易額的10%資助。單個企業(yè)當年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辦法》同時規(guī)定,申報企業(yè)必須是符合《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yè),與成果轉讓方或委托合作方不得是隸屬企業(yè)或關聯企業(yè),申請補助的成果項目應在三明市經過科技部門技術合同登記或復核備案,并且要有能力實施該項成果的企業(yè)。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均可在每年3月30日前向所屬縣(市、區(qū))科技局提出申請。(馬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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