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中小學校園學習類APP數(shù)量眾多,內容良莠不齊,存在色情、交友、內置游戲等亂象。近日,《廣東省面向中小學生校園學習類APP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發(fā)布,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國內首個針對校園學習類APP管理的省級實施細則。
校內學習類APP禁向學生收費
《管理辦法》明確,校園學習類APP主辦者應建立嚴格的內容審查機制,保證APP發(fā)布的內容健康有益。不應存在與學習功能無關的內容和鏈接,不得存在性暗示、性誘惑等不良、低俗內容,不得存在吸引眼球、非法營銷的垃圾內容;不得采用應試教育手段增加學生課業(yè)負擔;需提供針對學生用戶的護眼功能及說明文檔。其中,校內學習類APP不得向學生用戶收費。
同時,校園學習類APP主辦者對用戶賬號、密碼、注冊手機號碼等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泄露、不得出售,要保障學生和家長的信息安全,為用戶提供注銷賬號的服務。
廣東省校園學習類APP內容審查工作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負責實施,各地市、縣(市、區(qū))、學校不需要逐級審查。
校園學習類APP實行黑灰白名單和紅黃牌動態(tài)管理制度。審查通過的,列入白名單,通過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等渠道公布APP主辦者的名單及產品信息。列入白名單的,在日后被投訴、舉報違反規(guī)定且查證屬實的,給予黃牌警告,列入灰名單。校園學習類APP主辦者申報審查時提交的申報材料或測試樣品存在主觀惡意、弄虛作假行為的,或同一個APP被黃牌警告后且在灰名單續(xù)存期間再次出現(xiàn)違反規(guī)定的,給予紅牌處理,列入黑名單。
未列入白名單APP不得推薦使用
省教育廳在門戶網(wǎng)站建立專欄,統(tǒng)一發(fā)布廣東省校園學習類APP黑白名單信息,進行同步實時更新,接受公眾瀏覽、查詢和監(jiān)督。
自《管理辦法》印發(fā)之日起至8月31日,設立過渡期,用于校園學習類APP主辦者自行整改、申請審查等。自9月1日起,凡未在省教育廳審查通過并列入白名單的校園學習類APP,各地各學校不得要求或推薦給中小學生使用。對列入黑名單的APP,省教育廳將協(xié)同有關部門,依法責令應用商店下架該APP、注銷ICP備案和停止網(wǎng)絡服務,兩年內不再接受該APP主辦者新開發(fā)的校園學習類APP的申報。
轉自: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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