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國家摩拳擦掌,要對美國科技巨頭征收“數字稅”。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至少7個亞洲國家正在研究新稅方案,包括韓國、印度、馬來西亞等,墨西哥、智利等拉美國家也在考慮采取類似政策。
今年3月,歐盟委員會宣布考慮對在歐盟境內有業(yè)務的科技巨頭征收3%的臨時稅,各成員國在加強對科技巨頭征稅方面的磋商預計將在年底前達成一致。臉書、谷歌等科技巨頭至今尚未作出公開回應。
據悉,對于跨國科技巨頭利用各國稅差轉移利潤以規(guī)避稅收義務的做法,新的征稅方案將針對其在當地的營業(yè)收入而非最終利潤收稅。歐盟預計,如果歐盟各國向科技巨頭統一開征“數字稅”,將每年額外增加50億歐元的財政收入。
分析人士認為,在征收“數字稅”方面歐盟大國和亞洲新興經濟體態(tài)度較為積極,它們希望借此挽回因科技巨頭避稅而損失的財稅收入。
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征稅措施會對美國企業(yè)帶來兩大影響:一是類似于谷歌和Facebook的廣告銷售業(yè)務將受到巨大的沖擊,二是有的企業(yè)會游說美國政府采取報復性征稅措施。
記者了解到,歐盟成員國并非都贊同征稅,愛爾蘭、瑞典等國則表達強烈的保留意見。這些國家除了嚴重依賴外國投資這一因素,宋清輝認為,它們可能認為此舉會引導科技公司把稅負轉嫁到客戶身上,反而帶來新的不公平。
韓國和馬來西亞的專業(yè)人士表示,歐盟的方案為亞洲國家提供了范本,馬來西亞甚至表示將在11月2日公布的明年預算計劃中就增設“數字稅”的項目。
馬來西亞、墨西哥等新興經濟體能從中學到哪些?對經濟發(fā)展會不會產生負面效果?宋清輝表示,這些新興經濟體能學到更多的“賺錢方法”,短期內會獲得大量收益,但此舉對當地經濟發(fā)展產生的負面效果也是顯而易見的——外來資本可能對此心存疑慮,擔心遭到數字稅“制裁”,這些國家對外資的吸引力或將下降。(記者 謝雷鳴)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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