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財政廳獲悉,為切實做好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自治區(qū)財政廳會同自治區(qū)應急管理廳緊急下達2023-2024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2.6101億元。
2023年,內蒙古自然災害多發(fā)頻發(fā),部分受災群眾冬春基本生活面臨困難。據(jù)悉,此次下達的資金,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的原則,對冬春期間全區(qū)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困難群眾進行救助補助,為解決12盟市因災需救助人口在冬春期間面臨的生活困難提供了重要保障。(記者 楊帆)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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