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澎湃,萬物生長,旅游市場也是一派生機勃勃。然而,“消費不達標不給房卡”“景點變成購物店”等旅游過程中的糟心事,給出門踏春的游客添堵,引發(fā)網友熱議。
近來,國內旅游業(yè)強勢復蘇,很多景區(qū)景點再現(xiàn)人山人海的景象。旅游業(yè)復蘇的同時,不合理低價游苗頭再顯,如6天5晚賞花游只需499元,7天6晚踏春游只需398元。6天5晚的行程,報團費只需要499元,甚至還包含往返機票、安排四星級酒店住宿,這樣的價格明顯低于成本。根據相關規(guī)定,旅行社的旅游產品價格低于當地旅游部門或旅游行業(yè)協(xié)會公布的誠信旅游指導價30%以上的,即為不合理低價。超低的價格異常誘人,同時充滿著陷阱,旅游過程中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消費的消費欺詐也因此產生。
“不合理低價游”甚至“0元游”式消費陷阱一直是各方聯(lián)合整治的重點,但此類現(xiàn)象仍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旅行社和導游受利益驅使不惜鋌而走險;另一方面是整個旅游服務市場的鏈條線長,涉及的利益主體多,再加上相關欺詐行為的隱蔽性強,增加了監(jiān)管和治理的難度。
當下,旅游市場迎來了行業(yè)“春天”,在這重塑消費信任、提振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力的關鍵時期,規(guī)范旅游市場秩序、健全旅游服務體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尤為重要。旅游行業(yè)應充分認識并緊緊抓住旅游消費復蘇的重要機遇期,進一步加強自查、自律、自糾,相關部門也要建立健全更高效的反應處置機制和更暢通的投訴舉報渠道,不斷提升旅游產品及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正如四川省甘孜州文旅局局長劉洪回應網友投訴時所言:“如果是誰砸了甘孜旅游的鍋,我一定砸你飯碗”,只有切實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吸引更多游客。
就消費者而言,也要練就一雙慧眼,對于商家的虛假營銷和欺詐式宣傳保持高度警惕,畢竟天上不會掉“餡餅”,一旦發(fā)現(xiàn)商家違規(guī)、侵權行為,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只有市場供需雙方共同發(fā)力,“不合理低價游”等亂象才可能從根上失去市場。(何 珂)
轉自: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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